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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求职者,警惕这些虚假招聘陷阱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时间:2026/6/29 9:23:26

“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成都市发布虚假招聘违法典型案例

  @求职者,警惕这些虚假招聘陷阱

  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前提要先过付费培训一关;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满”为由指派他处,岗位、薪酬均与约定不符;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并支付高额违约金……最近,四川省成都市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介等虚假招聘行为,发布了一批违法案例,其中“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等诈骗手段尤为典型。

  欲求高薪,先贷高息

  成都某科技公司及其3家关联公司发布招聘广告,以“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高薪招聘员工为噱头,使用固定话术引诱求职者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高额利息的消费贷款作为“培训费”支付给公司,培训结束后通过包装简历或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求职者推送到与招聘描述严重不符的岗位入职,并要求求职者签署声明以规避前期诱导贷款的违法事实,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

  虚构岗位,廉价转派

  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润滑设备公司签订任何委托招聘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两家公司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应聘后,涉事公司以“已招满”为由,诱导求职者前往省外务工,并承诺期满后安排回原招聘单位工作,而在省外务工报酬与招聘信息宣称不符,引发求职者投诉。相关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罚款和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诱导签约,高额赔付

  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求职者如违反指定条款,公司有权不退还求职者已缴纳费用,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经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该公司并无真实招聘岗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求职小贴士:

  相关执法部门针对上述典型案件提示,“招转培”“培转贷”等新型套路贷诈骗已成为目前主流的求职诈骗手段,不法公司或机构以高薪岗位为诱饵,诱导求职者参加培训并办理高额培训贷;承诺“高薪岗位”“优厚待遇”的所谓“好工作”,极有可能是虚假招聘诱饵。此外,还有企业通过网络招聘平台进行非法职介并收取高额求职指导费。求职者应对“本地岗位已满、推荐外地高薪岗位”等话术保持警惕,对于所谓“央国企就业指导”“内部渠道”等宣传保持理性判断,并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不轻信高薪诱惑,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前付费、贷款等要求。同时,对于“培训合同”“实训协议”等要仔细甄别、审慎签署,避免上当受骗。若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侵害就业权益的情况,务必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及时向人社、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投诉。

  本报记者 李娜

  《工人日报》(2026年06月29日 06版)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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