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

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潘汉胜,被“双开”

来源:国普网 作者: 时间:2026/7/12 11:46:48 次

国普网广西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贵港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潘汉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下载.jpg

经查,潘汉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用地规划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汉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汉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贵港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建君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jizhehxy1975@163.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