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在你身边

33层楼顶扔水泥块砸中行驶车辆,一老妇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罚金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家乐 时间:2026/7/29 10:14:55 次

在楼顶天台晾晒衣物,不小心被一块废弃水泥块绊倒,陈某越想越生气,直接将水泥块从33层楼顶抛下。她没想到,就是这个动作让自己承担了刑事责任。

今年初,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的业主张先生驾车从小区地下车库驶出,当车辆行驶至一楼栋下方时,一个水泥块突然从天而降。水泥块砸中车身,导致张先生的车辆漆面破损,车身及右后玻璃等部位也出现明显凹陷。张先生随即停车报警。警方通过调取小区监控,还原了高空坠物的全过程,并把扔水泥块的陈某抓获。

原来,事发当日,69岁的陈某前往33层所在的楼顶平台晾晒衣物,因被一块废弃水泥块绊倒,冲动之下将水泥块从楼顶扔下。

今年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环节,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年事已高,法律认知薄弱,并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后果和危害性。针对这一问题,办案检察官对陈某开展释法说理,详细讲解高空抛物的违法后果,明确告知“不懂法、一时气”不能成为免责借口。

经过一番讲解,陈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主动向张先生致歉,并赔付部分维修费用,获得了张先生的谅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某从高层楼顶向外抛掷硬质水泥块的行为,客观上对楼下车辆、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导致他人合法财产受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5月21日,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5月29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罚金3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编辑:永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jizhehxy1975@163.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