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普网河南讯: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宜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马宜品,男,1959年8月生,汉族,河南濮阳县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12月, 马宜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宜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使用商人车辆;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人物履历
曾任河南省濮阳县梁庄公社马楼村民办教师。
洛阳林业学校林业专业学生。
安阳地区林科所干部。
濮阳市园林绿化队副队长,濮阳市园林绿化队队长。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副主任(正科级)。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主任(副县级)。
濮阳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濮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人防办主任。
濮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濮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筹备组组长,党工委筹备组副组长。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主持工作)、党工委委员。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副市厅级),濮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宜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宜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