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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等人伪装成求职者,“混入”杭州多家互联网公司,非法窃取用户隐私数据700余万条,出售给境外不法人员诱发电诈案件,17人获刑

来源:保密观 作者: 时间:2026/10/10 9:51:34 次

10月10日,保密观发布警示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一

2023年3月至8月,王某等人组团投递简历,伪装成求职者,靠着正常面试流程,“混入”杭州多家互联网公司,在公司办公电脑中植入木马程序,非法窃取企业存储的用户手机号、身份证号、收货地址等隐私数据,共计736万余条,并将数据出售给境外不法人员,非法获利68.2万元。

这批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直接诱发8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累计诈骗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2024年11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等17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41万元至3000元不等。

案例二

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四川渠县某小区房产销售人员楚某,利用销售岗位掌握楼盘业主信息的工作便利,通过自行整理、信息交换、现金购买等方式,收集多个楼盘购房者信息,包含姓名、电话、购房时间、楼盘信息等,共计3.5万条,通过微信出售给13家装修、装饰、家电等行业销售商,非法获利2.3万余元。

2025年3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楚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2.3万元。

编辑: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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