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容留其他未成年人吸毒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小华(化名)多次在家中容留其他3名未成年人吞服右美沙芬片,该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小华在明知右美沙芬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为寻求精神快感和刺激,与其他3名未成年人凑钱在某卫生室医师及私人(另案处理)手上购买50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并为3人提供场所吞服药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华多次提供场地容留其他未成年人共同吞服右美沙芬片,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主动投案及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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