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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你我丨大衣缩水索赔遭拒 举证责任不应苛责

来源:《新疆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5/9/5 11:16:37

案情回顾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指出,相关举证责任不能对普通消费者过于苛责,衣物被洗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酌情赔偿。此前,张女士花费15500元购得一件驼绒大衣,后将其与另外两件衣物送至某干洗店清洗,驼绒大衣洗涤费折后为126元。送洗时,张女士家属询问店员能否干洗该类衣物,得到肯定答复,且该店标识显示可提供奢侈品护理服务。然而,张女士取回大衣时发现,大衣存在明显缩水、倒绒、毛质磨损及泛白等问题。次日,她将大衣送回干洗店,店员留下进行二次处理,衣物缩水程度略有缓解。后因协商赔偿无果,张女士取走大衣,送至另一家干洗店花费680元补救,修复后衣物状况有所改善,但无法完全恢复原貌。张女士认为,第一家干洗店的洗涤方法有误,造成大衣损坏,要求干洗店按市场参考价赔偿3万元及修复费680元。干洗店辩称,其按正规流程清洗,未洗坏衣物,且认为张女士在其店清洗的衣物与送第三方修复的不是同一件。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因双方未书面约定保值清洗,按普通衣物赔偿,考虑折旧率,最高不超过2000元。结合案件实际,法院酌情判干洗店赔偿张女士大衣损失1000元及修复费68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干洗店所述“张女士不能证明第一次送洗时的衣服状态、前后为同一件衣服、店方将衣服洗坏”的意见,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过于苛责。根据相关证据可以看出,张女士取衣后不久即提出问题,干洗店二次处理后,她很快到其他店修复,并提交服务单据、对比照片、聊天记录等,作为普通消费者,其已尽初步举证责任,应认定大衣被洗缩水事实存在。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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