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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拒绝传播暴恐音视频, 别让好奇心害了你 !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作者: 时间:2026/1/4 11:34:04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各类视频内容也在网上快速传播;面对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有些人缺乏判断甄别的能力,更有甚者为寻求个人感官刺激,下载存储、传播含有暴力血腥内容的暴恐音视频,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法律!

案件一

近日,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蒋某某涉嫌在网上购买暴恐音视频并传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蒋某某在平台刷到一个暴恐音视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花钱购买了此视频的后续部分,并将该视频下载保存到手机,同时将此视频转发给自己的好友,民警责令蒋某某删除手机中已保存的暴力血腥视频及图片,及时阻断传播渠道,蒋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不会在网上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案件 二

2024年12月13日,广西崇左市一网民在使用手机浏览某平台视频时,看到一个暴恐音视频网站链接,出于炫耀的心理,便将该暴恐音视频网址转发到相关网络群组,以让群内的其他网友点击观看。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

案件 三

 2024年12月14日,广西崇左市一名网民因为好奇心驱使,先后在网上搜索暴恐音视频链接,并将带有相关暴恐音视频链接的搜索结果截图后,直接转发到相关群组,向群内的朋友炫耀和分享。该网民充分认识到网上传播暴恐音视频的危害性,保证今后不在网上传播、浏览、买卖暴恐视频。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是“暴力恐怖音频视频”的简称,是指以声音、图像或者声音与图像组合之形式再现暴力恐怖与宗教极端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或者其他存储载体。

提示

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转发,不给网络涉恐言论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网友若发现或收到涉暴恐音频视频,请立即拨打110或者就近到辖区公安机关报警。

编辑: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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