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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人储物柜上纸箱被拿走,起诉捡拾者索赔两毛钱,法院判定:被告赔偿0.2元,并承担20元诉讼费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时间:2026/1/10 14:06:23

据现代快报1月9日报道,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某、马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损失0.2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陈某某、马某某均为重庆市江北区居民。2025年9月24日,张某某发现放置在私家车位后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确定是陈某某、马某某拿走了。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某将陈某某两人告上法院,要求两人返还纸箱,若纸箱灭失则赔偿0.2元,并由两人承担诉讼费。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陈某某、马某某承认拿走纸箱,纸箱已灭失,且认可0.2元的赔偿金额,愿意支付该费用。最终,法院判令陈某某、马某某赔偿张某某损失0.2元,同时承担20元案件受理费,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起标的额仅0.2元的案件,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不要随便捡人家纸箱子,真会吃官司!”“我觉得原告很棒!这根本不是(物品)价值的事情,被告未经允许拿别人财产,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多网友对此发表评论。

编辑: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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