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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国普网 作者: 时间:2026/2/7 11:20:07

国普网贵州讯: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2月6日一审公开宣判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小林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小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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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小林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并购重组、医疗设备和器械耗材采购、药品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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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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