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半岛数字从青环罚〔2026〕09007-6号的《处罚决定书》上了解到,一家位于平度新河名为青岛泰东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4年5月9日,根据前期通过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及视频监控系统初步掌握的线索,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该单位进行高空巡检,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排水,视频可见在线监测采样泵由工作人员放置于一个黑色水桶内,并倒入其他水样用于在线监测水样采集。经查阅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数据,发现该单位2023年9月17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9日等多个时段污水排放流量、化学需氧量小时均值均出现明显降低异常现象。经查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单位污水排放口视频监控自2024年3月22日至今,每天均有多次短时视频监控缺失的情况,在视频监控缺失前后可见有工作人员提着水桶到达排污口采样池附近,采样管在视频缺失前后有高度变化。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监测人员在该单位污水处理主管道出水口(在线监测采样池内)、废水总排口、采样器取水点(黑色水桶内)分别取水样6份。

2024年5月11日,分别由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废水《监测报告》(报告编号:青环院监[2024]第W002-06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W2024050905)。监测结果显示:主管道出水(样品编号:LW202405090501、LW202405090502),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分别为304mg/L、285mg/L,氟化物监测结果为5.96mg/L。该单位环评批复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标准值为50mg/L,分别超标5.08倍、4.7倍;氟化物标准值为2mg/L,超标1.98倍。废水总排口(样品编号LW202405090503、LW202405090504),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分别为206mg/L、195mg/L,标准值为50mg/L,分别超标3.12倍、2.9倍;氟化物检测结果为8.3mg/L,超标3.15倍。采样器取水点(黑色水桶内)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分别为37mg/L、32mg/L;氟化物监测为2.11mg/L。采样器取水点(黑色水桶内)与主管道出水(在线监测采样池)监测数据存在明显差异。
2024年7月9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以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为由将案件移送平度市公安局(青环刑移[2024]09002号)。2025年9月26日平度市公安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平公(环食药)撤案字[2025]30219号),决定撤销刑事立案。2025年9月28日,平度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作出情况说明,将案卷材料退回,并建议根据该单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25年12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

图文无关/半岛数字
青岛泰东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2026-01-28,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青岛泰东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处罚。
编辑: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