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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正式启用《预备役人员证》 明确身份待遇与征召流程

来源:国普网 作者: 时间:2026/3/2 10:54:57

国普网讯: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自3月1日起正式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新证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具有较高防伪性,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发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施行后依法服预备役的人员。

预备役人员拥有“亦兵亦民”的双重身份,平时是普通劳动者,战时则履行军人职责。国防大学专家指出,预备役部队现为我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是现役部队的有效补充。

在待遇保障方面,预备役人员享有专门的标志服饰。经济待遇主要包括服役津贴(含基本津贴和年度考核增发津贴)、任务津贴及相关补贴。来自地方单位的预备役人员,其原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由所在单位保持。医疗抚恤方面,参战享受军人同等医疗待遇;平时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军队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参战、训练伤亡的,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抚恤优待。

成为预备役人员需满足政治、年龄、身体等基本条件,并符合三点具体要求:年龄一般低于各衔级最高服役年龄4岁以上,特殊需要可放宽;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符合军队标准;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或专业技能。选拔来源主要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地方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加入预备役需经过以部队需求为主导的选拔流程,包括宣传发动、组织预选、体检政考、综合考察、办理入役手续、授衔任职等步骤。有意愿的公民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前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县级兵役机关申请。

战时,预备役部队将根据国家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部队会向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结后,将进行“临战训练”以恢复提升作战技能,随后办理入伍手续,改授军衔,任用岗位,执行作战任务。专家强调,预备役人员应随时准备响应征召、听令参战。

编辑: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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