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普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原料过期、野味上桌……湘桥区通报4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例

来源: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6/6/17 13:14:35

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近期,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幽灵外卖、伪造许可、超范围经营、后厨卫生不达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突击检查,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现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一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湿粉条从事餐饮服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食品原料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一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冰淇淋鹅肝”进行销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某餐饮店为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提供餐饮服务案

2025年12月,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一餐饮店涉嫌为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提供餐饮服务。经鉴定,该店制售“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滑鼠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某餐饮店超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案

2026年4月,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一餐饮店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网络餐饮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为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提供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商家,增强维权意识,如遇权益受损,请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编辑:建君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jizhehxy1975@163.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凡本栏目注明“来源:国普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栏目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栏目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普网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栏目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